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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者定价应遵循的公平原则,也侵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所提到的消费者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。
邢鑫认为,这种价格歧视的现象非常有必要进行规制,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,明文禁止价格歧视的法条仅有一条,且适用对象仅限于经营者,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五项: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,不得对具有同等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。因此,对“粉红税”现象的规制与打击难以找到确实的法律依据,实际存在一定困难,“这也说明我国价格歧视领域的立法有待完善。”
因此,他表示,在这种情况下,为了减少“粉红税”带来的危害,有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,确保市场秩序规范运行;商家应遵守商业道德,加强价格自律;消费者也要提高辨别能力,避免落入消费陷阱,并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及时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。